巴菲特合伙契约1956

签署人兹保证,即日起建立有限合伙关系,具体如下:

1:合伙公司名称为:BUFFETT ASSOCIATES,LTD。

2:本合伙公司的业务是为合伙人账户买卖股票、债券、其他证券、商品以及从事其他投资活动。

3:主要营业地点是内布拉斯加州道格拉斯县奥马哈。

4:普通合伙人GP 是:Warren E.Buffett

有限合伙人LP 是:Charles E.Peterson,Jr.

Elisabeth B.Peterson.

Doris B.Wood. TrumanS.Wood.

DanielJ.Monen,Jr.

William H.Thompson.

Alice R.Buffett.

以下统称为有限合伙人。

5:本合伙公司存续时间为1956 年5 月1 日至1976 年4 月30 日,除非按照合伙人协议或内布拉斯加州法律规定提前终止。

6:每位有限合伙人投入的资金数额如下:

有限合伙人

投入资金金额

净利润分成比例

家庭关系

Charles E.Peterson,Jr.

1/42

沃顿商学院室友:查克·彼得森

Elisabeth B.Peterson

25,000

5/42

彼得森母亲:伊丽莎白·彼得森

William H.Thompson

25,000

5/42

岳父:威廉·汤普森

Alice R.Buffett

35,000

7/42

姑姑:爱丽丝·巴菲特

Doris B.Wood

5,000

1/42

姐姐:朵莉丝·伍德

Truman S.Wood

5,000

1/42

姐夫:杜鲁门·伍德

Daniel J.Monen,Jr.

5,000

1/42

发小:丹尼尔·莫奈/律师

7:有限合伙人并未就追加投资达成协议。

8:除合伙公司终止时间已到或有限合伙人退出以外,关于返还有限合伙人投入资金的时间并未达成协议。

9:每位有限合伙人按其投入的资金数量分享利润或其他收益,具体分配方法如下:

合伙公司按照每年12 月31 日有限合伙人资金账户余额,

支付4%的利息

,有限合伙人资金账户余额以合伙公司根据当年业务提交的

美国联邦所得税税单上显示的金额为准,

上述利息记为合伙公司的费用

截止到1956 年12 月31 日的利息支付方式为向每位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初始投资资金支付2%的利息,不再另行支付利息。此利息支

出记为当期合伙公司费用。

此外,每位有限合伙人均应分享合伙公司的综合净利润,即合伙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到任意时间为止所获得的净利润,分成比例如下:

Charles E.Peterson,Jr.:1/42;Elisabeth B.Peterson:5/42;William H.Thompson:5/42;Alice R.Buffett:7/42;Doris

B.Wood:1/42;Truman S.Wood:1/42;Daniel J.Monen,Jr.:1/42;

10:有限合伙人无权将投资资格受让给他人。

11:有限合伙人无权准许增加其他有限合伙人。

12: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优先级。

13:若普通合伙人身故、退休或精神失常,其余合伙人无权继续经营合伙公司。

14:除获得投资回报外,有限合伙人无权要求并获得其他资产。

签署日期:1956 年5 月1 日

签署人:(签名)

备注:

巴菲特以纽曼-格雷厄姆模式为基础成立合伙公司,但他无法忍受合伙人因股票下跌带来的批评,所以邀请家人和信任他的朋友加入

可以获得长久期的资金。沃伦出卖的是主意而不是资本,象征性只投入100 美元。收费公式:4%以上收益,沃伦占50%。同时他同意

承担任何损失的25%。由于是家庭成员和至信朋友,一旦投资出错,他们不会撤资,但他实际上是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。

联系站长下全文
×
群二维码

进群领取

或站长微信:siduwenku